明台產險多支付佣金給台新保經業務員,且透過未實際招攬業務的世通保代開立佣金發票,保險局對3家公司開罰,其中明台產險被罰1個月不得銷售信用卡綜合保險、罰鍰120萬元,且必須解除案情相關經理人職務。

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,台新保經與明台產合作,行銷明台產的信用卡綜合保險,雙方有約定一定的佣金金額,但台新保經的業務人員要求額外2%的佣金,超出合約內容,明台產仍依業務員要求支付多出來的佣金,但由另一家根本沒有行銷此保單的世通保代來開立佣金收據。

【轉貼:工商時報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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